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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??蓤?薪酬五千+】吉林省法院機關招聘文職22人公告

轉載 來源: 發(fā)表于:08/14/2020 11:08:07 瀏覽量:9721

根據(jù)《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(試行)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吉林省法院機關工作需要,現(xiàn)就2020年度吉林省法院機關補充招聘聘用制文職人員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則和用人方式

招聘工作堅持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原則,聘用的文職人員與吉林省法院直接簽訂勞動合同,工資經(jīng)費由省財政全額保障。

二、文職人員主要職責

文職人員主要從事審判輔助性和事務性工作,主要職責包括:

(一)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;

(二)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,宣布法庭紀律;

(三)案件審理的記錄工作;

(四)整理、裝訂、歸檔案卷材料;

(五)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。

三、補充招聘方式、職位及數(shù)量

吉林省法院機關此次補充招聘采取校園定向招聘方式,從吉林司法警官職業(yè)學院優(yōu)秀應屆畢業(yè)生中公開招聘聘用制文職人員22名,人選一般以本地戶籍為主。

四、資格條件

(一)文職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
2.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(yǎng)、專業(yè)能力和職業(yè)操守;

3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;

4.具有全日制大學??茖W歷;

5.掌握書記員崗位必需的業(yè)務技能;

6.年齡在25周歲以下、18周歲以上(1995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);

7.身體健康,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;

8.符合法律法規(guī)和招聘職位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
(二)報名人員有下列情形的,不得報考:
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
2.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辭退的;

3.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(zhí)行人的;

4.曾在公務員招錄、機關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,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;

5.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,或受黨紀、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;

6.配偶、父母在吉林省內(nèi)從事律師職業(yè)的?!奥蓭熉殬I(yè)”,是指擔任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、設立人,或者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、辯護人,或者以律師身份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。

7.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文職人員情形的。

五、招聘程序

文職人員招聘工作按照組織報名、推薦、速錄技能測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、公示、辦理聘用手續(xù)等步驟進行。

(一)組織報名和推薦

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(yè)學院組織報名并推薦人選。

(二)速錄技能測試

根據(jù)報名和學校推薦情況,按照招聘職位數(shù)1:2比例確定參加速錄技能測試人員。速錄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計算機文字錄入能力,采取上機考試的方式,滿分為100分,及格線為60分。及格線以下的取消面試資格。

(三)面試

面試主要測試擬招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(zhì)、能力及職位需要的專業(yè)知識、技能。滿分為100分,及格線為60分,面試現(xiàn)場公布成績。及格線以下的取消招聘資格。

(四)組織體檢和考察

按照面試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,按招聘職位數(shù)1: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,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體檢合格人員,啟動考察程序進行考察。因體檢、考察等原因出現(xiàn)崗位空缺的,可按照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。

(五)公示及聘用

經(jīng)考試、體檢、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,在一定范圍內(nèi)進行公示(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)。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經(jīng)核查不影響聘用的人員,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

(六)簽訂勞動合同

按照《勞動法》和《勞動合同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新聘用的文職人員依法與省法院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,其中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滿經(jīng)考核不符合擔任文職人員條件的,依法解除勞動合同。

六、薪酬待遇

聘用制文職人員所需經(jīng)費由吉林省財政統(tǒng)一保障,納入法院年度財政預算。文職人員實行“三等九級”的職務序列管理,各項薪酬待遇5000元左右(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“五險一金”及其他應繳費用,實發(fā)3200元左右),具體薪酬標準根據(jù)職務等級、工齡、工作業(yè)績等因素動態(tài)調(diào)整,并提供就餐、辦公設備、差旅費等保障。

七、信息發(fā)布與政策咨詢

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網(wǎng)站(http://jlfy.chinacourt.

gov.cn/index.shtml)和吉林司法警官職業(yè)學院(http://www.jlsfjy.cn)為本次公開招聘文職人員工作信息發(fā)布專用網(wǎng)站,有關考試信息及相關事項,均通過網(wǎng)站進行發(fā)布。

政策咨詢電話:0431-83311003(吉林司法警官職業(yè)學院招生就業(yè)處),受理時間為工作日每天8:30-17:00。

八、其他事宜

(一)本次文職人員招聘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,不指定復習資料和參考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

(二)本次文職人員招聘考試不設置最低開考比例。

(三)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。

(四)招聘工作期間,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,保持聯(lián)系電話暢通,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

(五)本公告如有變動事項,以發(fā)布的補充公告為準。

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

2020年8月 12 日

原標題:2020年度吉林省法院機關 補充招聘文職人員公告

文章來源:http://www.jlsfjy.cn/info/1069/4604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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